服務條款
版本 2026-10・生效日 2026-10-11
- 一、適用範圍與同意
- 二、服務內容
- 三、帳號與安全
- 四、方案與費用
- 五、你的資料與內容
- 六、使用規範
- 七、資料來源與 AI 產生的內容
- 八、服務變更、中斷與終止
- 九、責任限制
- 十、智慧財產權
- 十一、條款修改
- 十二、準據法與管轄
- 十三、聯絡我們
一、適用範圍與同意
「AI 智慧投資情報與交易復盤平台」(以下稱「本平台」)由〔營運者名稱尚未設定〕(以下稱「我們」)提供。你在註冊時勾選同意,或開始使用本平台,即表示你已閱讀、了解並同意本條款、隱私權政策與投資風險聲明。如果你不同意,請不要註冊或使用本平台。
未滿十八歲者,應由法定代理人閱讀並同意本條款後才能使用。
二、服務內容
本平台提供下列工具,協助你整理資訊與檢討自己的交易:
- 整理臺灣證券交易所、證券櫃檯買賣中心、公開資訊觀測站等公開資料(盤後行情、重大訊息、每月營收、除權除息預告等)。
- 依你自己設定的條件發出警示通知(站內、手機/電腦推播、Email)。
- 匯入你的券商對帳單,計算持倉、已實現損益與股利。
- 記錄決策日誌,並依你的成交與日誌產生統計與 AI 復盤報告。
- 團隊組織、API 金鑰與 Webhook 等進階功能(依方案而定)。
本平台不是證券投資顧問事業,不提供個別有價證券的買賣建議,不代客操作,也不接受買賣委託。警示條件由你自己設定,所有交易決定都由你自己做出並承擔結果。
三、帳號與安全
- 請使用你本人可以收信的 Email 註冊,並提供正確資料。一個帳號限一人使用,不得出借、轉讓或與他人共用。
- 請妥善保管密碼與兩步驟驗證裝置。發現帳號可能被盜用時,請立即到「帳戶」頁登出所有裝置、重設密碼,並通知我們。
- 經由你的帳號、API 金鑰所做的操作,視為你本人的操作;但因我們的系統安全缺失所造成者,不在此限。
四、方案與費用
- 本平台提供免費方案與付費方案,各方案內容與價格以方案與定價頁面為準。
- 付費方案的扣款週期、取消方式與退費規定,會在結帳頁面清楚列出,並依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法令辦理。
- 你可以隨時取消付費方案,取消後在已付費期間結束前仍可使用,期滿改為免費方案,你的資料不會因此刪除。
- 方案內容或價格調整時,我們會事先在平台公告;已付費的期間依原方案提供。
五、你的資料與內容
- 你匯入的對帳單、成交紀錄、決策日誌等內容,權利仍屬於你。你授權我們在提供本服務所需的範圍內儲存、計算與顯示這些資料。
- 我們如何蒐集、使用與保護你的個人資料,請見隱私權政策。你可以隨時在「帳戶」頁匯出或刪除你的資料。
- 請不要上傳他人的個人資料或你沒有權利使用的內容。
六、使用規範
使用本平台時,你同意不做下列行為:
- 盜用他人帳號,或以自動化程式大量註冊、登入、抓取資料。
- 超過方案速率限制大量呼叫 API,或以任何方式干擾、破壞本平台與其他會員的正常使用。
- 嘗試未經授權存取系統、他人資料,或散布惡意程式。
- 利用本平台散布不實資訊、操縱市場,或從事其他違反證券交易法等法令的行為。
- 將本平台的資料或報告以商業目的轉售、重製或公開散布。
違反上述規範時,我們得視情節暫停或終止你的帳號,並保留法律上的權利。
七、資料來源與 AI 產生的內容
- 行情與公司資訊來自公開資料,原則上為收盤後或延遲資料,並非即時報價;資料來源可能延遲、中斷或有誤,畫面上會標示資料時間與狀態。
- AI 復盤報告只根據你在本平台的成交與日誌產生統計與解讀,可能不完整或有錯誤,僅供你自我檢討參考,不是投資建議。
- 警示通知可能因網路、推播服務或郵件服務等因素延遲或未送達,請不要把它當作唯一的交易依據。
八、服務變更、中斷與終止
- 我們會持續維護與改進本平台,可能因系統維護、資料來源變更或不可抗力而暫停部分服務,並會盡量事先公告。
- 你可以隨時在「帳戶」頁刪除帳戶。刪除後立即停用並登出所有裝置,30 天內可聯絡我們復原,期滿後永久刪除你的資料。
- 若我們決定終止本服務,會至少在 30 天前公告,並提供你匯出資料的機會;已預付且未使用期間的費用會退還。
九、責任限制
- 投資有風險,你依本平台資訊、通知或報告所做的任何交易,損益由你自行承擔。
-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因我們的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,我們對你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平台所受的損害,賠償總額以你在損害發生前 12 個月內實際支付給我們的費用為上限。
十、智慧財產權
本平台的程式、介面設計、文字與圖像等內容的權利屬於我們或原權利人。公開資料的權利依各資料提供機關的規定。
十一、條款修改
我們修改本條款、隱私權政策或投資風險聲明時,會更新版本號並在平台上公告;重大變更時,你下次登入會看到提示,需要閱讀並同意新版本後繼續使用。不同意新版本時,你可以停止使用並刪除帳戶。
十二、準據法與管轄
本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條款發生爭議時,雙方應先誠意協商;協商不成而涉訟時,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,但消費者保護法等法律另有規定者,從其規定。
十三、聯絡我們
對本條款或本服務有任何問題,請寄信到 〔客服信箱尚未設定〕。